本案中的鑒證材料有效嗎
案情:A科技有限公司委托B對外貿易公司從馬來西亞購進一批嘉實多潤滑油用于銷售。工商部門接到上海某知識產權咨詢公司打假人員舉報,稱該批商品涉嫌侵權。執(zhí)法人員對A公司倉庫進行檢查,當場查獲尚未銷售的嘉實多潤滑油1000余桶,貨值10萬元。商標持有人嘉實多公司授權嘉實多(深圳)有限公司作為鑒定人辨別商品真?zhèn)巍=洭F(xiàn)場鑒證,涉案潤滑油為假冒注冊商標商品。
分析:
在本案調查過程中,A公司對鑒定權的行使主體提出異議。A公司認為,涉案商品是從馬來西亞進口的,中國境內的嘉實多(深圳)有限公司無權鑒定。A公司表示,只認可商標持有人或者法定檢驗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辦案機構沒有采納A公司的意見。
辦案機構認為,商標權利人出具的鑒證材料屬于書證,不是鑒定結論。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形式所表達和反映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書面文件或其他物體。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書證的制作主體和制作程序沒有特殊要求。除公文和公證書等特殊文書外,書證一般沒有固定格式,不需要對書證制作單位和人員的資格進行說明。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商標權利人有權對涉及其注冊商標以及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的有關事項進行辨別和認定。根據(jù)《關于鑒定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真?zhèn)螁栴}的批復》,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真?zhèn)危瑧稍撟陨虡说暮戏ㄊ褂萌嘶蛘叻ǘz驗機構鑒定。在雙方鑒定結論不一致的情況下,如果注冊商標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證據(jù)證明其結論是真實合法的,則應以注冊商標合法使用人的鑒定結論為準。
在本案中,商標權利人嘉實多公司是依英國法律設立的英國企業(yè)法人,授權上海某知識產權咨詢公司代表其處理中國境內的相關知識產權事宜,授權嘉實多(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和廣州分公司鑒別涉案的嘉實多潤滑油產品與包裝的真?zhèn)危⒑炇鹆讼嚓P鑒定文書。A公司提出異議后,投訴方通過實物對比證明了涉案潤滑油屬于侵權商品。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案機構查處了A公司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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