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協組織履行公益性職責發起公益訴訟記
9月3日,廣東深圳,陰天。
這天,董祝禮在深圳開會。記者通過微信向他詢問中國消費者協會訴雷沃重工的公益訴訟是否有新進展時,他的回復是,“暫時沒有”。
董祝禮是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去年7月26日,他和同事以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名義發起一次公益訴訟,狀告山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幾家企業,稱它們生產、銷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輪摩托車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尺寸超長,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這是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后,中國消費者協會首次提起公益訴訟。
若在5年前,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因為,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施行后,全國省級以上消費者組織才被賦予消費公益訴訟的“特權”。而這項“特權”的獲得,也是經過十余年的呼吁才得來的。
不過,打響消費公益訴訟第一槍的并不是中消協。
2014年12月30日,“槍聲”在南方響起——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因上海鐵路局“強制實名制購票乘車后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另行購票”,提起第一起消費公益訴訟。此時,距新《消法》施行已經過去9個多月。
訴訟可謂一波三折。由于法院對該案是否屬于公益訴訟存疑,訴訟推進遇到較大困難。此后,浙江省消保委與上海鐵路局達成諒解,于2015年11月30日向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申請撤回上訴。
高調起訴,低調收場,并且是以“達成諒解”的形式結束,當時讓人大感意外。
又過了一年,在雞年春運即將啟動之際,“鐵總”終于公布“補票新規”,丟失車票的消費者可以不用再花錢補票了!或許,這就是“浙江之訴”的最后回音?
回答應該是肯定的,因為這兩件事情之間存在著內在的邏輯聯系。但遺憾的是,此次起訴沒能進入司法程序。
上海市消保委就“幸運”得多。
2015年7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機預裝應用軟件引發侵權責任糾紛問題,分別將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起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這便是消費公益訴訟打響的第二槍。
雖然這起訴訟最終是以裁定準予撤訴的方式結束,但公益訴訟通過司法程序,倒逼被告改變了不合理做法,其他手機廠商也紛紛表態將改變預置軟件不可刪除的做法。特別是2016年年底,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要求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卸載,明確了生產者和服務者的管理、告知等責任,這讓更多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了保護。而公益訴訟的意義也正在于此。
再往后,吉林、江蘇和廣東三地消費者組織也大張旗鼓地提起了公益訴訟。其中,吉林省消協勝訴,江蘇省消協因被告同意按要求整改而撤訴,廣東省消委會的起訴目前還在進行之中。消費公益訴訟似有星火燎原之勢。
多年前,電視劇《上海一家人》熱播。其片尾曲這樣唱道:“走出去,前邊是個天。”是的,近幾年來,一些省級消費者組織從積蓄力量到初試鋒芒、劍舞四方,在實踐中促進消費公益訴訟制度逐步完善,闖出了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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