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曝光十起典型違法廣告案例
2017年上半年,山西省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嚴格履行工作職能,依法查處違法廣告,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廣告市場秩序。近日,山西省工商局對外曝光十起典型違法廣告案例。一、“陽光城·環球金融中心”房地產印刷品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太原長風置業有限公司
發布媒介:印刷品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發布了“陽光城·環球金融中心”印刷品廣告。廣告中含有“財富速度也由此升級”“距離長風商務區廣場和太原新火車站僅需15分鐘,到達長途西客站僅需 30分鐘”“世界頂級團隊傾力合作,共建世界級商務中心”“開放式的國際風情商業街,占據全城最昂貴的土地,締造最繁華的商業圈……異國風情盡覽于此,財富與幸福在這里當即兌現”等內容,且廣告涉及的國際風情商業街項目尚未啟動。該廣告屬于含有對未來收益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使用禁用絕對化用語、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罰款96萬元。
二、“晉商貸”金融互聯網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山西新晉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發布媒介:互聯網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通過互聯網(360搜索)發布“晉商貸”金融廣告。廣告中含有“晉商貸15%高收益理財,只選大機構,10元免費注冊……告別死工資”“商貸官網放心理財,15%穩定收益,www. jinshangdai.com”等內容。該廣告屬于含有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等內容的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罰款40萬元。
三、“42度金杏王酒”酒類互聯網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長治分公司
發布媒介:互聯網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在郵樂網“郵樂上黨館”店鋪發布“金杏王酒”廣告。廣告中含有“飲酒就是一種享受,朋友們一定也喜歡”等宣傳語和圖片,屬于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的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罰款10萬元。
四、“怡佳·天一城”房地產印刷品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山西榮佳森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發布媒介:印刷品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發布“怡佳·天一城”印刷品廣告。廣告中含有“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三中、體育公園、兒童醫院入駐;東距武宿機場5分鐘,北距長風親賢商圈10分鐘,西距晉祠公園10分鐘……”等內容。廣告所述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三中、兒童醫院正在建設中,但廣告并未注明這一情況,屬于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違法廣告,且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文化教育等設施作誤導宣傳。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罰款10萬元。
五、“紅木家具”電視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東源紅木家具有限公司
發布媒介:電視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以《公共視界》電視欄目形式發布“消費體驗板塊”廣告。廣告中含有“有保值增值意義”“在12日前有一個優惠活動,如果你家里還需要購置一套家具,請到北寨新聞中心一樓大廳”等用語。同時,電視屏幕右下角標有家具銷售地點及聯系方式。該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但未顯著標明“廣告”字樣,屬于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含有對未來收益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的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處罰沒款49520元。
六、“十大名家書畫真跡”收藏品電視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中博藏(北京)博物館
發布媒介:電視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通過電視發布“十大名家書畫真跡”收藏品廣告。廣告中含有“書畫收藏是穩賺不賠的投資。40年前,李可染《萬山紅遍》40元買進;60年前,齊白石一幅畫僅僅換取一顆白菜。有眼光的收藏者幾十年前收藏到任何一位巨匠的作品,現在都是資產雄厚,身價非凡。名師出高徒……有眼光的收藏家將目光轉向書畫巨匠的傳人,他們的作品年年增值。這10位大師,只要有一副作品跟他們的恩師一樣,被拍賣到百萬元甚至千萬元,您就進入豪門的行列了”“我是大千畫派弟子梁兆金,我們都是博物館特聘畫家,送作品我們也要送書畫的精品力作,讓觀眾能賞名人、傳名畫”“我是江城美協主席鄒秀梅,這是我創作的作品,今天贈給有緣人,希望我的作品能送給你全家‘金玉滿堂’”等語言、文字、畫面內容。該廣告對未來收益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利用專業人士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屬于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處罰沒款7萬元。
七、“陽泉華康醫院”醫療電視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陽泉華康醫院有限公司
發布媒介:電視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通過電視發布“陽泉華康醫院”醫療廣告。廣告中含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內容,并利用醫務人員、患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同時,廣告未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未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與媒體類別發布,屬于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罰款4萬元。
八、“兒童醬油”食品包裝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鄭州加加味業有限公司
發布媒介:食品包裝物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在其醬油包裝標簽上發布“兒童醬油”廣告。該標簽突出標注“兒童醬油”字樣,并用文字說明“適合兒童口味”,配有卡通圖形。經調查核實,當事人所產產品只是普通釀造醬油,并非兒童醬油。當事人發布上述廣告構成虛假宣傳行為,被監管部門罰款2萬元。
九、“消乳散結膠囊”藥品印刷品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介休市資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發布媒介:印刷品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在自辦“城市資訊”印刷品上發布“消乳散結膠囊”藥品廣告。廣告中含有“消乳散結膠囊的優勢——快速止痛,消除腫塊,防止復發,遠離乳癌”“消乳散結膠囊經大量臨床實踐證明,起效迅速,能明顯緩解乳房脹痛的癥狀,是治療女性乳腺疾病的首選好藥”“消乳散結膠囊一盒起效,有效治療,緩解癥狀”等用語。上述廣告屬于未經審查擅自發布,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斷言或者保證內容的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罰款2萬元。
十、“扁炎軟膏”藥品互聯網違法廣告案
廣告主:杜幼蕊
發布媒介:互聯網
主要違法表現及處罰結果:當事人在淘寶網自建網店發布“扁炎軟膏”藥品廣告。廣告中含有“不手術、不口服、不輸液,扁桃體炎輕松消除”等內容。該廣告未經藥品廣告審查部門審查擅自發布,含有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構成違法廣告。當事人依法被監管部門罰款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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