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開展“審核合一、一人通辦”試點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日前印發《關于開展“審核合一、一人通辦”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從4月10日起,在自治區工商局各直屬分局、南寧市工商局各直屬分局及玉林市工商局開展注冊登記“審核合一、一人通辦”試點工作。
根據通知,適宜實行“審核合一”的事項有九項。一是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名稱核準,無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變更初審。二是個體工商戶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三是內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備案登記。四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備案登記。五是個體工商戶及各類企業的遷移登記和增、補、換發營業執照。六是集團登記。七是股權凍結(司法協助)。八是股權出質登記。九是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暫不實行“審核合一”的事項有八項,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和備案,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股權出質登記,非公司企業法人改制登記,涉及前置許可或專項審批的內資企業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房屋產權不明晰或場所證明意見模糊的內資企業設立、變更登記,內資企業分立、合并登記,審核員認為不宜“審核合一”的其他重大、疑難登記事項。
通知明確,除重大登記事項外,“審核合一”的事項實行一人核準制,即審核員一人依法行使受理、審查、核準權和法律文書署名權,依法作出登記注冊決定;重大登記事項實行一審一核制,即由一名審核員受理,由試點單位業務分管領導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實行“審核合一”的事項,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核員應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簡易及一般登記事項,按照相關工作要求,依法作出相應處理。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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