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抽檢處理4批次不合格鞋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發布了有關2016年鞋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報告,并根據抽檢結果處理了4批次不合格鞋類產品。本次抽查主要針對鞋類產品,共抽查26家企業的50批次產品,其中(標稱)深圳企業生產產品6批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4批次,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勾心彎曲性能、勾心尺寸(長度下限值)和勾心縱向剛度3個項目。
本次監督抽查對鞋類產品的游離甲醛/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勾心縱向剛度、勾心硬度、六價鉻、重金屬總量(砷、鉛、鎘)等11個項目進行檢測。
不合格產品的商家名單包括芬廸(上海)商業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遇時尚服飾有限公司、雨果博斯(上海)商貿有限公司、上海喜可買貿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的相關機構對鞋類產品的生產商提出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組織生產,不得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要求。對于鞋類產品的銷售者來說,必須嚴格履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志,采取措施保證產品質量,不得銷售不合格產品,對公告的不合格產品必須立即停止銷售。針對抽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和銷售者予以處理。
同時,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鞋類產品時最好到實體店試穿,體驗鞋子的行走效果,一旦購買到不合格的鞋類產品可以直接要求退貨,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商家也必須及時對消費者的退貨要求進行處理。
上一篇:法院公開審理猴姑餅干廣告宣傳案下一篇:消費者獲賠了嗎?

熱門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