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全面推行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
日前,江西省南豐縣市場和質量監管局推行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通過評定風險等級,對食品經營者實施分類監管,著力實現對食品銷售環節精準化監管,提高食品執法監管效能。
“食品安全容不得出現絲毫差錯,推行風險管理的分級監管模式,可以有效化解食品監管中出現的一些矛盾。”該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道。目前,南豐縣各類食品經營者達1600多戶,該局食品監管人員58人(還要兼顧辦照、商標培育、消費維權等工作),人員少、任務重、風險隱患多、監管力量有限的矛盾異常突出,而且食品監管工作中還存在著平均用力、不分主次等現象,使監管工作缺少靶向性和精準度。面對這些問題,該局確立了“以問題為導向”的食品安全監管新思路,推行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模式。
據了解,風險分級評定周期為一個自然年度,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對全部食品經營者的風險等級評定工作,評定結果作為下一年度的風險等級,并作為監管部門確定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分級監管的主要依據。該局根據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規模、經營項目、經營品種、供貨商數量等靜態風險因素,經營資質狀況、經營過程控制狀況、經營條件的保持狀況、經營行為合法合規狀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和執行情況等動態風險因素,進行量化評分。
該局按照統一的風險等級劃分方法對食品經營者進行風險分級,按百分制(其中靜態風險因素占40%,動態風險因素占60%)確定食品經營者基礎分風險等級,分值越高,風險等級越高。風險等級分值在0~30(含)分之間的為A級風險,31~45(含)分的為B級風險,46~60(含)分的為C級風險,61~100分的為D級風險。
按照“一戶一檔”要求,該局建立了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檔案,并根據食品經營者風險等級劃分結果,遵循高一級風險先于低一級風險的原則,明確日常監督檢查頻次、監管重點,實現監管資源的科學配置和有效利用。同時,該局結合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方案,將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納入基層分局年度工作考核體系,確保風險分類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該局根據當年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違法違規行為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應對、不安全食品召回及消費者投訴舉報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記錄情況,對食品經營者的下一年度風險等級進行動態調整,激勵食品經營者誠信守法。食品經營者監管記錄差的,可視情況上調1個或以上風險等級,監管記錄良好的,可視情況下調1個或以上風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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