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發動機漏油 經調解退車成功
汽車“三包”政策實施以來,消費者有了更多的依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消保委接到一起消費者購買新車后發現漏汽油、要求退車的投訴。經工作人員調解,消費者最終成功退車。消費者忻先生投訴稱,他于今年7月在江北區某4S店購買了一輛某品牌高檔汽車,購車款40余萬元。在一次行駛途中,車子突然失去動力,忻先生下車后聞到有很濃的汽油味。忻先生立即聯系4S店。4S店工作人員經過檢查,初步判斷為發動機漏汽油。而此時,汽車僅僅行駛2500公里。忻先生對車的質量大為不滿,遂投訴到江北區消保委,要求退車。
接到忻先生的投訴后,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即介入調查。該4S店負責人對消費者投訴的問題沒有異議,承認該車確實出現過發動機漏汽油問題,稱4S店一直在和廠家技術人員溝通,并想說服消費者采用維修加補償的方式來處理,但忻先生認為漏汽油隱患太大,不愿意維修。為此,雙方沒有溝通成功。
了解雙方糾紛原因后,江北區消保委組織雙方人員進行了多次調解,給雙方宣講《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有關規定。此投訴中,雖然涉事汽車出現失去動力的情況已經超過了規定的購車后60日退車時限,但發動機泄漏汽油致使點火線圈報廢進而導致發動機兩缸不工作,并且4S店不能證明汽車漏油是發現在購車60日之后,且汽車漏油確實給消費者心理造成較大陰影,消費者對此車輛已經失去信心,所以工作人員支持消費者的訴求。
最后雙方協商一致,4S店答應扣除該車使用期的部分折舊款后進行退車處理,并與忻先生簽訂消費爭議調解書,退車款隨后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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