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貓兒膩 聲東擊西多收費用
經營者減少合同內容規避責任
部分裝修公司為了規避責任,沒有采用規范的合同文本,或者在一些關鍵條款中使用模糊語言、約定不明,施工過程中或者結束后曲解合同條款,致使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
2017年1月14日,遼寧省沈陽市消費者孫先生在沈陽某裝飾設計公司簽訂住宅裝飾裝修銷售及服務合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并交納首期款共計18萬元。雙方約定由該公司負責孫先生住宅的全包裝修,并承諾全部設計方案在4月1日前完成。后來,孫先生發現合同中房屋面積、間數、具體位置、預算等應由裝修公司填寫的地方均是空白,且到約定時間裝飾設計公司沒有向孫先生提供設計方案及預算報價。孫先生多次找到該公司協商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4月7日,孫先生來到遼寧省消費者協會請求幫助調解。
接到投訴后,消協工作人員馬上聯系裝飾設計公司,并把其負責人約到消協的調解室了解情況,指出合同中經營者應當填寫的內容不詳細、不完整,缺少法律要求的必備項。經營者聽取消協的意見后,承認是公司員工工作疏忽、不嚴謹。經營者主動提出解除合同,退回消費者所交的首期款18萬元,消費者表示同意。
2016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消費者馬女士與呼和浩特市某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一份房屋基礎裝修合同,裝修金額5.1萬元,設計費1000元,共計5.2萬元。消費者在合同簽訂時交付合同金額的60%工程款和設計費共3.16萬元。合同內容包括改水電及木工、瓦工、油工等基礎裝修的各項費用,但是合同里沒有工程預算明細。到實際施工時,設計師告知消費者,廚房、衛生間吊頂、臥室石膏板吊頂及鋪地沙子的裝運入戶等費用不包含在合同金額里,需另外支付。消費者認為不合理,要求裝修公司退還預付款并終止合同履行。
內蒙古自治區消協受理投訴后,積極與經營者和消費者溝通,講解《合同法》《消法》中關于加工承攬合同、明碼標價等相關條款及家裝行業標準、慣例。經過多次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預付款3.16萬元,并按照消費者的意愿終止合同履行。
經營者擅自增項改項多收費用
部分裝修公司在施工過程中,以增加工程作業量、面積、建材量等理由要求消費者多付費,導致裝修實際價格與合同不符,暗藏后續收費,引發消費者不滿。
2017年9月6日,消費者陳女士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反映梧州市某裝飾企劃公司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改變合同約定,增加工程項目,強收設計費等,現因結算裝修工程款問題發生消費糾紛。雙方裝修合同約定裝修工期為半年,然而,現在將近一年裝修未完,仍然無法入住。由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消費者請求梧州市消委會調解,要求裝修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款,履行合同義務,減免不合理款項。
接到投訴后,消委會工作人員查看雙方簽訂的裝修合同條款,并前往房屋裝修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與消費者、裝修公司負責人和裝修工程人員交流溝通,消委會確認陳女士投訴的情況基本屬實。
據此,消委會認為,裝修公司要求收取的設計費和工程項目事先沒有約定,且沒有得到消費者的授權和驗收確認,屬擅自增加工程項目和擅自施工。因此,裝修公司不應向消費者收取設計費和增加工程項目發生的費用。同時,裝修公司存在未按約定進行“汽噴”而改用人工上漆,并多收垃圾清理費,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經過消委會工作人員的反復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裝修公司減少收取工程費用約一萬元。
裝修材料質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約定
裝飾裝修材料的質量不僅關系持久耐用問題,而且可能涉及消費者身心健康。有關材料質量的投訴主要有:一是假冒欺詐,如以非實木冒充實木、以舊抵新等;二是質量差,比如異味、色差、裂紋起翹、變形等。
2017年7月7日,消費者田某到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消費者協會投訴,稱其在國際建材城某裝飾材料經營店購買某品牌瓷磚,在安裝過程中發現瓷磚有色差。經查看瓷磚外包裝,發現不是同一批次,而是3個批次。消費者要求經營者處理,經營者則說安裝工人會選相同顏色的瓷磚安裝,但安裝后消費者發現地磚顏色深淺不一,雙方發生爭議。
六枝特區消協工作人員查證發現,經營者給消費者裝修的瓷磚確屬于3個批次,直接造成地板出現色差,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最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經營者賠償5000元,消費者對已安裝的瓷磚自行處理。
2017年7月7日,消費者丁先生到甘肅省金昌市消費者協會投訴稱,自己在金昌市永昌縣大眾瓷磚店購買瓷磚40箱,每箱價格72元,共計2880元。后來在施工時,丁先生發現瓷磚有色差,隨即讓停止施工,并聯系店鋪負責人現場查看。該負責人認為瓷磚色差不明顯,屬于正常情況。丁先生多次協商退貨無果后,到金昌市消協請求維權。經多次協商調解,店鋪負責人同意退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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