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院判決:加多寶使用“怕上火”廣告不
“怕上火喝王老吉”這句耳熟能詳的廣告語曾經風靡大街小巷,可以說是比較成功的廣告營銷案例,但在廣告語中“怕上火”一詞的歸屬權問題上,加多寶和王老吉一直爭論不休。在歷經20個月的立案、審理之后,近日廣東省高院就廣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廣藥集團起訴廣東加多寶停止使用“怕上火”等廣告語一案作出終審裁決。廣東省高院決定撤銷廣州中院一審裁定,駁回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廣藥集團的全部訴訟請求。11月13日,加多寶在收到廣東省高院的判決書之后,迅速地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一篇《衷心感謝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怕上火”廣告語一案作出公平公正終審判決》的文章,表示加多寶集團全體員工及所有合作伙伴,對終審裁決結果表示堅決擁護,熱烈歡迎。同時表明這是對加多寶首創并持續推廣“怕上火喝×××”廣告語、推動涼茶行業發展的充分肯定;是對民營企業正當合法權益的平等保護,同時順應市場需要,將促進涼茶行業的有序、健康發展。截至14日下午4時,該文章閱讀量已超過3萬次,同時在網絡上引起網友和媒體熱議。
加多寶和王老吉的恩怨人盡皆知,雙方鬧得不可開交。早在2013年加多寶作為原告方,針對“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的權利歸屬問題,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王老吉侵權。2013年12月16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加多寶訴訟請求。隨后2014年3月王老吉作為原告起訴加多寶使用“怕上火”廣告語構成不正當競爭一案,在廣州市中院開庭審理,王老吉向加多寶及其經銷商索賠500萬元。2015年12月,廣州市中院一審判定“怕上火”廣告語專屬王老吉品牌,加多寶須立即停止使用該廣告語,并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500萬元。
如今,兩家涼茶企業“怕上火”廣告糾紛告一段落。在業內人士看來,怕上火是涼茶區隔其他飲料的特性,此次“怕上火”一案的終審判決,并不會給雙方帶來實質性影響。
11月14日王老吉總公司廣州白云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公開了一審、二審判決情況和結果,同時也表示本次判決對該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不會產生影響。王老吉涼茶在營銷手段上主要側重品牌的年輕化,比如15日王老吉公司公開王老吉與游戲《風暴英雄》定制罐的圖片,并于當日在京東開啟預售活動,其目的是保持品牌活力,促進品牌的發展與擴大。
同時,加多寶在營銷方面也動作頻頻。11月8日,加多寶集團正式加入2018年CCTV·國家品牌計劃。11月10日,加多寶涼茶走進位于法國巴黎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向來自全球195個國家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員國代表近距離地展示中國文化,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干事及各國使節高度認可。近日,中糧包裝與加多寶敲定合作協議,向加多寶增資20億元。
兩家的官司不僅為大眾提供了茶余飯后的談資,同時也做到了幫助消費者區分兩個品牌。二者的良性競爭,能夠為涼茶市場帶來更好的活力以及發展前景,同時也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體驗以及更廣品牌的傳播,將涼茶這一中華傳統養生文化瑰寶推廣到全世界。

熱門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