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實行住所登記“申報承諾+清單管理制”
“創”在關鍵處,“新”在緊要時。日前,安徽省工商局下發文件,從10月1日起,在全省進一步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注冊登記手續,全面實行“申報承諾+清單管理制”登記模式改革。這是安徽省工商局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商事制度改革再加力決策部署,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決定。改革實施后,申請人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只需要填寫并提交“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承諾書”即可,無須再提供住所權屬證明、使用證明等材料。申請人對申報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文件同時規定,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冊、工位注冊;允許律師事務所、眾創空間、商務秘書等單位開展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托管登記;允許住宅作為住所登記使用,并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對于城中村等一些特定區域,進一步放寬登記管理條件;允許征收范圍內的房屋作為住所使用,但應提交書面承諾,對于依法確定的征收區域,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執行。
文件同時要求,對于違法建筑等,申請人不得申報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并由各市政府公布負面清單或準入清單。文件同時進一步明晰了工商部門和其他行政監管部門的工作職責,要求加強信用約束監管,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為做好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安徽省工商局將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對全系統企業注冊登記人員開展培訓。同時,安徽省工商局要求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放寬準入的同時,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主動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匯報,建立分工明確的協作機制,確保改革措施真正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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