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評委開啟商標評審案件口頭審理實踐
8月21日和25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分別對高麗紅蔘商標駁回復審案,BOLIMO、搏力謀商標無效宣告案進行口頭審理。這是《商標評審案件口頭審理辦法》(下稱《辦法》)發布實施后,商評委首次進行口頭審理的兩起案件。
在第18764921號高麗紅蔘商標駁回復審案口頭審理現場,申請人圍繞焦點問題陳述了復審理由。在第11444427號BOLIMO商標、第11444613號搏力謀商標無效宣告案口頭審理現場,當事雙方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對證據證明力有無及大小進行質證。案件審理過程井然有序,相關申請人的意見得以充分表達,體現出口頭審理的優勢。
據了解,《辦法》發布后,商評委認真做好相關配套措施的制定及實施工作,在場地布置、人員配備、工作制度制定、公告及通知程序等方面進行了充分準備,研究制定了《口頭審理通知》《口頭審理須知》《口頭審理程序》《口頭審理紀律》等文書,確保口頭審理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商評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兩起案件的審理開啟了商標評審案件口頭審理的良好實踐。商評委將繼續以書面審理為主,輔之以必要的口頭審理。這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就一些爭議較大、法律關系復雜的案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可以更加準確地查明案件事實,進一步提高行政決定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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