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系統查辦首起旅游市場商業賄賂案紀實
今年4月27日,中央電視臺《新聞直播間》欄目播出了《工商部門公布首起涉旅商業賄賂案——利益輸送,玉石城旅行社雙雙被罰》的專題新聞報道,直指旅游市場的灰色利益鏈條。中央電視臺用大篇幅報道了云南省工商系統首起旅游市場商業賄賂案的辦案過程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市場整治的工作成效。新聞播出后,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也向社會表明了云南省和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部門整治旅游市場的決心和態度。動真格 斬“灰鏈”
旅游業的持續火爆,與市場的殘酷競爭形成強烈對比。近年來,旅行社低價接團引發旅行社之間惡性競爭,甚至出現“幾百元雙飛云南”的產品。零團費乃至負團費的產生,令旅行社毫無利潤,導致導游強迫游客進店消費購物,再從購物店獲取回扣彌補旅行社低價成本。一條灰色的利益鏈就此形成,促使旅游市場形成這種不合理低價游運營模式。對此,自治州工商局積極履職,充分發揮旅游市場監管職能作用,做好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查辦了首起旅游市場商業賄賂案。
2016年11月24日,國家旅游局大理督查組在檢查中發現,大理某旅行社在單團利潤結算單中,有按比例返款的結算記錄。國家旅游局督查組、自治州旅游發展委員會將此案移交給自治州工商局調查處理。
經自治州工商局查實:當事人大理某旅行社、大理某玉石城存在商業賄賂行為。雙方達成協議,自2016年10月開始,旅行社將所組織的大理、麗江三日游散客團帶到該玉石城購物,玉石城按游客購物金額的15%向當事人支付贊助費。截至被查,旅行社帶31個散客團到玉石城購物,游客購物總金額494831元,玉石城以現金方式向當事人支付贊助費74224元。旅行社并未將其記入公司財務賬,旅行社和玉石城雙方的商業賄賂行為屬實。
自治州工商局依法對兩個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這是云南省旅游市場整治過程中,工商部門查辦的首起旅游市場商業賄賂案件,斬斷了灰色利益鏈。一石激起千層浪,該案的查處為自治州、云南省規范旅游市場秩序起到了推動作用,更是吹響了整治旅游市場的號角。
定鐵規 下決心
為了徹底改變云南旅游行業的不合理低價模式和引發的各種問題,今年4月15日,云南省正式實施號稱“史上最嚴”的22條旅游市場整治措施,自治州政府也出臺40條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下決心重拳整治旅游市場。
在省、州出臺旅游市場整治工作措施后,自治州工商局迅速行動,緊緊圍繞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旅游市場監管職責,印發《關于開展大理州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方案》《關于明確深入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責任的通知》,對自治州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和安排,全力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該局將自治州40條措施中涉及工商部門的15項工作措施進行分解,明確責任部門,對責任追究作出明確規定。該局要求自治州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充分發揮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強化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努力形成旅游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局面,促進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出重拳 見成效
自治州工商局局長李永慶說:“為營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促進旅游產業健康發展,今年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充分履行旅游市場監管職責,圍繞旅游市場突出問題,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在旅游市場監管上取得成效。”
據李永慶介紹,該局重點在整治旅游市場經營主體資格、整治商業賄賂行為、整治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行為、整治銷售假冒偽劣旅游商品和消費欺詐等行為、整治合同違法行為、整治線上旅游違法行為、加強旅游企業信用監管、健全和落實重點管理制度、積極開展誠信經營創建活動、建立健全旅游市場快速維權機制、強化消費者投訴舉報大數據運用、支持消協組織發揮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等15項工作上下足功夫。截至目前,自治州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共檢查旅游景區(景點)86次、旅行社企業及其分支機構170個、旅游購物商店(含購物點)489個、旅游合同11份,對景區(景點)不規范經營戶發放整改通知77份,處理無照經營1戶,罰沒金額0.5萬元;出動執法人員574人次,受理旅游市場消費投訴239件,調解處理239件,調解率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8.58萬元,進一步規范了旅游市場秩序,促進旅游產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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