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二審精武商標之爭
本報持續關注的津漢兩地精武商標之爭,日前又有新進展。2月1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精武商標案,主審法官并未當庭宣布判決結果。據悉判決文書將在下月底送達雙方當事人。
庭審中,雙方爭辯的焦點是:天津市精武畜禽繁育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天津精武公司)在熟鴨脖、熟鴨、熟鴨內臟商品上申請注冊的精武商標,是否與武漢方面的引證商標構成近似?精武商標是否屬于“補充注冊”,以及誰擁有“在先權利”。雙方期望法律能在近似商標認定問題上給出最終的、統一的評判標準。
天津精武公司的代理律師米阿前告訴記者,天津精武公司是精武商標在商標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第29類第1組“肉類”商品上的注冊人,該商標的注冊時間為1997年,后在2005年又以相同商標在同類同組增加商品后重新申請注冊,獲得商標局核準。隨后,該商標被武漢企業提出異議,異議理由為該申請商標與在先的九九精武、漢口精武、精武路第一家等商標構成近似,且核定使用商品類似。商標局經審理后駁回了武漢企業的異議申請,異議人隨即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商評委審理后認為異議復審理由成立。被異議人天津精武公司不服,起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一中院維持了商評委的裁定,認定被異議商標與引證商標近似。天津精武公司仍不服,遂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武漢方面的代理律師認為,精武鴨脖是武漢有名的小吃,若被異議商標在熟鴨脖、熟鴨、熟鴨內臟等商品上使用,很容易使消費者認為標有被異議商標的熟鴨脖等商品是武漢出產的,無法區分商品來源。天津精武公司申請注冊和使用精武商標,是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既侵犯了武漢鴨脖生產商的合法權利,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記者了解到,為了應對和擺脫商標糾紛帶來的問題,武漢鴨脖企業已成立了協會,正式申請精武路集體商標,目前正在等待商標局核準。一旦注冊成功,協會旗下企業均可使用精武路集體商標,以解除津漢精武商標之爭帶來的后患。
短 評
精武商標之爭近年來備受媒體關注,本來是天津、武漢兩地企業之間的商標糾紛,在武漢卻引發了保衛地方品牌的熱烈討論,甚至引起了當地政府的關注,在天津也掀起軒然大波。與前不久和解解決的解百納商標案類似,這場曠日持久的圍繞鴨脖的商標糾紛,大大提升了精武商標的知名度,也給相關企業和公眾上了一堂生動的商標知識普及課。當事雙方的代理律師表現出良好的職業素養,某報記者因此寫道:“頗具戲劇效果的是,此前唇槍舌劍、你爭我斗的雙方辯護律師在案件終審完結時,均以相互微笑和握手的方式收場。”天津方面的代理人表示,糾紛本身并不重要,關鍵是期待法院方面能對案件的法律問題給出明確的說法,這對其他商標案件也具有借鑒意義。在精武商標糾紛中,雙方當事人在努力維權的同時,展現出冷靜、智慧的一面。近年來商標糾紛頻繁發生,盡管大多數是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但是也有越來越多的當事人認識到,糾紛的目的不是拼個你死我活,如何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求同存異,獲得更好的發展才是終極目標。衷心期望判決結果出來后,這兩家企業能夠尊重法律,根據判決重新制定各自的品牌發展規劃,為消費者奉獻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相關鏈接
●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武漢精武路鴨脖子因口味獨特聲名鵲起,然而眾多作坊主卻無人想到申請注冊精武商標。
●2004年,天津精武公司在霍元甲故鄉天津精武鎮成立,生產經營以生豬屠宰及北京填鴨的飼養、屠宰加工與銷售為主。
●1997年,天津市鑫宏食品廠注冊精武及圖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凍肉、香腸、魚片”等;2007年,該商標轉讓至天津精武公司名下。
●2003年前后,武漢幾個鴨脖大戶在申請注冊精武商標時,才發現精武商標已被注冊,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涵蓋29大類鴨產品,但沒有“鴨脖”。
●2005年,天津精武公司向商標局申請增加精武商標注冊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鴨脖”。
●2007年、2008年,天津精武公司派員前往武漢進行商標維權,引發漢津兩地關于精武商標的大討論。
●2008年,經過調查,武漢工商部門作出裁定:武漢精武鴨脖不侵權。
●精武商標爭議發生時,天津公司申請增加鴨脖商品的精武商標處于公告期,武漢可可精武公司于2007年9月提出異議。
●2008年12月10日,商標局裁定異議理由不成立。
●2008年12月30日,武漢方面向商評委提出異議復審。
●2010年6月7日,商評委作出裁定:精武商標在“熟鴨脖、熟鴨、熟鴨內臟”等商品上不予核準注冊。
●2010年7月22日,天津方面不服商評委裁定,起訴至北京市一中院,武漢方面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2010年11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判決商評委勝訴,駁回天津公司訴訟請求。
●2010年11月底,天津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市高院。
●2011年2月16日,北京市高院開庭審理此案,但未宣布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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