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穩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
近日,吉林省工商局為進一步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方式,規范監管執法行為,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結合本省實際,印發《吉林省工商系統“雙隨機、一公開”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吉林省工商系統“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在全省系統穩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實施細則》明確,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即在依法實施工商職能監督檢查時,采取隨機方式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檢查結果。《實施細則》對“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各級工商部門應當承擔的職責、抽查類型和內容、名單抽取和派發、檢查實施、抽查結果公示和運用、督查考核等方面均作了詳細規定。
《實施細則》規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實施抽查,內容包括檢查市場主體公示信息情況、日常生產經營行為是否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情況。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檢查。省工商局各相關業務處(局)室應根據本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權責清單,梳理本機構依法應當實施的監督檢查職責,制定隨機抽查清單,明確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等,錄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并及時向社會公示。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自2017年始應當對工商部門行政執法事項實現全面覆蓋。
根據《實施細則》,全省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行全程電子化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操作和實現。為穩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省工商局還圍繞直銷違法行為、傳銷行為、企業信息公示、市場主體年報信息公示等檢查事項,列出了詳細的全省工商系統“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
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中,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加強領導,依法行政,廉潔執法,遵守各項工作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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