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8部門聯合開展放心消費創建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通知》和《工商總局等27部門關于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指導意見》要求,為推動全省放心消費創建工作,7月18日,福建省工商局牽頭出臺《省工商局等28部門聯合開展我省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的目標是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原則,到2020年末,全省參與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市(縣、區)全覆蓋,并建成一批放心消費先進(示范、品牌)單位、示范行業和放心消費示范街區、景區。一是創建領域和活動范圍覆蓋廣泛,力爭到2018年年底,全省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市(縣、區)達100%,2020年年底實現“雙80”目標,即與消費密切相關的企業、行業參創率均達80%以上。二是放心消費示范單位重點培育,力爭至2020年年底,放心消費創建示范單位(本級)培育數比例不低于本轄區創建總數的30%,培育并認定省級創建示范單位不少于200個。三是經營者誠信守法意識普遍增強,有效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消費糾紛和解、消費侵權賠償等制度,至2020年年底參創單位商品質量信息均實現可追溯。四是消費品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確保全省主要消費類產品質量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五是消費糾紛解決渠道進一步暢通,消費投訴處理率達98%以上,消費者對處理結果的滿意率逐年提高。六是消費領域重點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應對和處置群體性、突發性消費事件能力不斷提升。
《實施意見》明確了“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維權”5個方面的創建內容,還明確了12個重點創建領域,即電子商務和電視購物、旅游、食品藥品、信息消費、交通、金融、價格、公共服務、快遞物流、文化、教育培訓、美容美發和運動健身行業。
《實施意見》對創建工作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28個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職責,共同開展創建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督查。省工商局作為牽頭單位,依托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放心消費創建工作。二是強化責任落實。省工商局牽頭制定《福建省開展放心消費創建共性指標與考核細則》總體規劃,各重點領域創建指標由牽頭部門分別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經梳理整合、專家認證、審核認定,最終形成完整的創建指標體系。三是引導參創示范。按照參創企業自主申報、行政監管單位審核、逐級推薦的原則,建立省、市、縣創建示范單位培育、創建、申報、認定和管理工作機制,逐步提高創建影響力。四是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電視、報紙、廣播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的作用,精心策劃,形式多樣地宣傳創建活動的目的、意義、具體措施、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為創建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五是加強指導監督。各級各部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督查和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及時通報督查情況。充分發揮“12315”“12345”“12365”等訴求表達渠道作用,及時處理消費者的商品質量、服務水平的投訴和舉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發揮消委會組織或第三方社會評價機構的作用,適時對創建成效作出評估,及時評價創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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