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和監管部門“躲貓貓”
昔日占道經營的無證無照攤販,將獲得合法經營資格,不用再和監管部門“躲貓貓”。這得益于河南省西華縣工商局聯合有關部門提請縣政府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制定的便民營商新舉措。過去,在西華縣車站、菜市場和人流密集社區周邊有很多流動攤販,他們主要從事日用品銷售修理、快餐食品加工銷售、農副產品銷售等,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生活,但是影響縣城交通秩序、破壞街道環境衛生等問題也很突出。大多數流動攤販沒有營業執照,整日與城管人員打“游擊戰”,讓工商、食藥監、城管等執法部門很是頭疼,也為廣大市民所詬病。
今年10月1日,《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實施后,西華縣工商局聯合有關部門提請縣政府出臺規定,允許流動攤販在縣政府劃定的時段及路段擺攤經營,不用辦理營業執照,但必須向經營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備案。此舉有效協調了攤販與政府、執法部門、公眾之間的矛盾,體現出政府公共服務管理的智慧和能力。
“如今好了,我縣在劃定時段及路段擺攤經營的流動攤販,可以光明正大做生意了,不用再東躲西藏。”12月18日,西華縣工商局局長李永民介紹說,“為了將這一利民舉措廣而告之,我們聯合有關部門采取發放宣傳資料、出動宣傳車、借助媒體力量等方式,及時向社會進行了宣傳。”
西華縣相關規定明確,流動攤販若要從事經營活動,應向經營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備案,提供經營者身份證、住址、聯系方式和經營品種等信息;街道辦事處將備案信息通報至縣工商、食藥監、城管等部門,制作發放流動攤販信息公示卡,上面載明攤販的姓名、經營品種、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等信息;攤販應在對應區域和對應時段內從事經營活動,并在攤位顯要位置懸掛流動攤販信息公示卡。
“這不僅讓流動攤販身份合法,便于統一管理,同時也體現了政府部門對市場管理的人性化。當然,有關部門也要依法履職,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西華縣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
“以前,我們見到城管人員就跑,感覺像老鼠見了貓,如果被罰款,可能一個月都白忙活了。”在縣城女媧廣場賣了四五年早餐的胡先生深有感觸地說,“自打我的早餐攤進入箕城路原黨校院內經營后,我安心多了,再也不用躲了。”
據了解,目前該縣共有300余個流動攤販按照規定在劃定時段及路段備案經營,生意紅火,經營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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