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次開展網絡旅游市場定向監測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于近期利用大數據技術及智能化手段,首次開展了全區網絡旅游市場監測工作,并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上報監測分析報告,向社會公布監測情況,依法對發現的涉嫌違法問題進行處理。監測顯示,新疆旅行社比較注重利用國內知名旅游電商平臺進行經營,跨平臺經營的旅行社較多。新疆網絡旅游產品以旅游線路為主,占比達86.48%;旅游線路產品以跟團游為主要形式,占比達82.2%。網絡旅游交易量分布較為集中,其中成交量最高的地區是烏魯木齊市,成交量最高的景點是天山大峽谷。
監測發現,新疆網絡旅游市場主要存在以下涉嫌違法違規問題——未按照《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規定進行亮標亮照,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使用絕對化用語進行廣告宣傳,開展虛假宣傳。
針對發現的問題,自治區工商局采取是以下五項措施。一是發揮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作用,聯合有關部門依法采取立案查處、責令整改、行政指導或列入異常經營名錄等方式予以處置。二是發揮12315維權體系作用,積極受理投訴舉報,快速查處消費侵權行為,維護網絡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加強新疆網絡旅游市場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的規范和監管,大力推行工商總局制定的《網絡交易平臺合同格式條款規范指引》,積極制定并推廣網絡旅游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四是督促旅游電商平臺及網站開辦者落實《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賦予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監督指導其制定完善身份審查和資質核驗、亮標亮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服務信息審查監控、服務質量追蹤管理、信用評價以及數據信息定期報送等制度。五是針對網絡旅游市場的重要時間節點,持續開展網絡旅游市場定向監測工作,及時處置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防控網絡旅游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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