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更需要主人翁精神
老板想給技術員發西服,被員工“否”了;流水線上的工人累了就歇上半小時,到公司咖啡廳喝杯免費咖啡;看上一個姑娘,卻羞于開口,給行政總監發去“求助短信”,總監熱心地促成了這段姻緣……有媒體報道,在浙江寧波創建和諧企業的過程中,這樣暖心的故事還有很多。
還有一家企業,老板建議為一名表現突出的技術員加薪1000元,卻被由工會和員工代表組成的評議小組否決了,建議只給這名技術員加薪400元。評議小組顯然比老板考慮問題更周到,評議小組認為,技術員剛調到技術部門沒多久,還處在磨合階段,加薪1000元對其他員工不公平。在上述這些企業,老板之所以“不當家”,主要在于由工會和員工組成的評議小組代表員工行使綜合決定權,在企業形成一種濃郁的“主人翁”氛圍。在這樣的企業,員工歸屬感強,隊伍穩定,有家企業員工甚至5年“零流動”。
提起企業主人翁精神,人們往往會認為那是國有企業所倡導的一種勞動關系和責任意識,國有企業的員工是為國家作貢獻,員工拿的是“國家工資”;而民營企業老板是企業的投資者,老板與員工純屬于雇傭關系,老板可以決定企業任何事宜。實際上這種理解是非常狹隘的。
所謂主人翁精神,更多的是從企業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兩方面去體現。一個企業要想做大做強,勢必要有一個具備強大凝聚力的團隊,而企業的每一名員工都是這個強大團隊中不可或缺的一員,是每一個崗位上的主人翁。只有立足自己的崗位,做主人事、盡主人責,才能將自身價值體現出來、將潛在能力激發出來,以實現企業價值利益的最大化,同時個人利益也得以實現,最終實現企業與個人的雙贏。這才是真正新時代的主人翁精神。
在很多企業里,招工難是常態,很多員工頻繁跳槽,這種現象歸根結底就出現在勞動關系欠和諧上。老板不重視勞動關系的培養,把員工當成“會說話的機器”,用則親之,不用棄之;而不少員工也僅僅把自己當成打工者,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對企業缺乏歸屬感。實際上這也是很多民企“短命”的重要原因。
要讓企業員工具有主人翁精神需要以和諧的勞動關系為前提,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則需要企業經營者具有良好的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平心而論,這也正是不少民營企業的軟肋。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該意見在保障職工基本權益、健全勞動協調機制等方面作出整體性的規定,提出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完善并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勞動關系群體性糾紛動態監測預警制度等一系列具體措施。民營企業經營者應以此為契機,改善企業勞動環境、穩定員工隊伍、增強企業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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