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管轄 注意期限 保留證據
對于職業打假人涉及絕對化用語的投訴、舉報,工商機關作為消費維權與廣告監管部門,負有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監督、處理廣告違法行為的法定職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廣告法》對此均有規定。因此,投訴、舉報人身份如何,并不影響工商機關對其投訴、舉報涉嫌廣告違法事項的處理,本案中BD縣工商局的認定是正確的。對于職業打假人關于涉嫌絕對化用語的廣告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應區分投訴、舉報事項,按照不同要求分別處理。
對于消費者投訴,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等法律規定,工商部門應當履行核查決定是否受理、組織開展調解、在法定期限內完成調解工作、告知投訴人受理與處理結果等職責。對于職業打假人的投訴是否應當受理,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的規定,結合個案具體情況認定是否屬于消費者權益爭議,是否應當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內分別作出受理、不予受理、終止受理的決定,并告知投訴人。受理后,除特殊情況(如需要進行鑒定或者檢測)外,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內終結調解或者終止調解。
對于職業打假人關于涉嫌絕對化用語的廣告違法行為的舉報,依據《廣告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工商機關應履行核查決定是否立案、調查取證、作出最終處理決定、告知舉報人等法定職責。執法實踐中應重點注意以下問題:
1.首先要確定對舉報事項是否具有管轄權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條規定,對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媒介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原則上由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工商機關管轄。需要注意的是,對于通過互聯網發布違法廣告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在前述規定基礎上予以擴展,該《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廣告主所在地、廣告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先行發現違法線索或者收到投訴、舉報的,也可以進行管轄。”第三款規定:“對廣告主自行發布的違法廣告實施行政處罰,由廣告主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對于經過核查,屬于工商機關管轄事項但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建議將投訴、舉報事項移送有管轄權的工商機關處理,并告知投訴、舉報人。
2.注意處理期限要求,避免程序違法
對于廣告行政處罰案件,有幾個關鍵時間節點應當注意。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接到投訴、舉報的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舉報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投訴、舉報人。此處規定的“處理”并非最終處理結果,對投訴、舉報事項的初步核查等工作均屬于“處理”范疇。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相關規定,工商機關應當自收到投訴、舉報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最遲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銷案、移送其他機關等處理決定。對于不予立案的決定,或立案后所作出的最終處理結果,工商機關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告知具名的投訴、舉報人。
3.注意保留履職證據
不論對于消費者投訴的調解,還是對于舉報事項的查處,執法人員都應確保充分留存履職痕跡,特別是在受理告知、組織調解、終止調解,以及對于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立案后最終處理結果的告知等環節,應當通過電話錄音、錄像、配備使用執法記錄儀、郵寄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等有據可查的方式實施,并妥善留存相關音視頻資料、郵寄憑證等,以應對后續可能發生的復議、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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