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買到的,是優惠還是麻煩?
11月11日,從“光棍節”到“購物節”,“買買買”的主旋律儼然使這一天成了全民狂歡的盛宴。可是,狂歡之后,你覺得自己真的買到“優惠”了嗎?
退貨條款的“商品完好”≠商品本身完好?
浙江省象山縣消費者小張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臺無線路由器,在送達后打開時,他不慎把包裝盒給撕破了。使用后,小張發現該路由器的信號很不穩定,且不能實現家中全覆蓋,于是就想退貨,不想被網店客服以“退回貨物請包裝仔細,外包裝不能損壞,配件齊全,否則拒收”為由拒絕了。
“只是外包裝損壞,路由器本身沒有任何損壞,這就不能退了?”小張很是不解。
市場監管部門指出,《消法》規定的“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是指商品本身的完好,為查驗商品而拆開外包裝的情況絕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消費者拆封、試看,只要沒有造成商品價值明顯貶損的,均應屬于商品完好。
最終,在象山縣市場監管局的調解下,賣家接受了小張的退貨請求。
“雙11”的“預售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今年的“雙11”,某電商平臺大量采用“預售定金”模式。在11日前支付的定金可以抵消相應的貨款,于是絕大多數網友的訂單列表里,多了好多筆“尾款待付”。
家住象山爵溪街道的李女士看中了“定金”的優惠功能,但又怕“雙11”當天消費者所購商品過多、商家不想辦理,所以特意詢問了一家女裝店的客服“定金能否退款”,客服給予了肯定回復。但就因為這一答復,讓李女士錯認為該電商平臺所有店鋪都能退定金,就付了多款商品的定金。兩天后,她發現挑選的化妝品并不如另一家便宜,就想退回之前付的50元定金,客服卻告訴她,定金不能退。李女士很納悶,以為自己被騙了,就致電市場監管部門詢問。
市場監管部門從該電商平臺了解到,“雙11”預售規則不支持退定金。若消費者還未付尾款,可以聯系賣家進行協商,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通過賣家提供的退款入口提出退款申請;若商家不同意,該電商平臺將無法支持消費者的退定金要求。
所以,并不是每一家店鋪的定金都能退,看來李女士的50元定金是要不回來了。
贈品出了問題,只能自認倒霉?
今年“雙11”,陸先生在另一家著名電商平臺訂購了一部OPPO手機,并獲贈一個充電寶,可回家試充后發現,電量滿格的充電寶僅使用一次居然就無法再使用了!陸先生認為是充電寶存在質量問題,向商家反映,要求保修或更換。但商家以“充電寶是贈品,不是花錢購買的”為由,拒絕為其提供“三包”服務。
對此,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指出,《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不管打折商品還是贈品,都是以消費者“購買”為條件的,消費者必須先購買商品才能享受打折或者接受贈品。因此,只要消費者按要求購物,商家就應該保證商品的質量,贈品如有質量問題,商家理應對其實行“三包”服務。
最終,該電商平臺的賣家同意為陸先生免費更換一個新的充電寶。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雙11”購物要保留好相關維權證據
根據市場監管部門對往年“雙11”的數據分析,電商企業銷量激增引發消費糾紛增多,主要包括發貨速度慢、實物與訂購商品不一致、賣家單方面取消訂單、部分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等。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雙11”期間更應擦亮眼睛,不要被“看上去很美”的價格蒙蔽雙眼,購物要保留好網頁中刊登的廣告宣傳、產品介紹等內容的截圖、與賣家溝通的聊天記錄、購物憑證等,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可將其作為維權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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